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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第八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5-07-1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3596
工程名称 朝阳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第七标段、第八标段
标段名称 朝阳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第八标段 编号 TP122000001003596001002
建设单位 朝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丁宁 联系电话 0421-3625803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朝阳市利民建设有限公司 2530916.310元 63 合格 96.75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崔皓然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212106687
2 青尧建设有限公司 2532382.260元 63 合格 94.71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赵雅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2023202405023
3 辽宁恒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28430.780元 63 合格 90.58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陆海峰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12021202200756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15 公示截止时间 2025-07-18
填报单位 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姜冬莹 联系电话 15042826039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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