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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北票经济开发区弘业路西侧-1地块“标准地”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5-07-0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3642
工程名称 北票经济开发区弘业路西侧-1地块“标准地”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 北票经济开发区弘业路西侧-1地块“标准地”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 编号 TP122000001003642001001
建设单位 北票经济开发区万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21-5318009
工程类别 土木工程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建设地点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经济开发区冶金园区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辽宁嵘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195566.290元 125 合格 88.1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吕旭光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12021202202320
2 朝阳县吉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2428015.490元 125 合格 83.35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尤玉平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221121346131
3 朝阳众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095788.880元 125 合格 82. 19 市政公用工程(燃气工程除外)施工总承包贰级; 李浩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171886633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04 公示截止时间 2025-07-07
填报单位 朝阳谦福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丰菲 联系电话 15756786361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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