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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建平县公安局处置执法执勤车辆公告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2025-07-1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建平县公安局处置执法执勤车辆公告

 

2025]第124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受相关部门委托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于本次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建平县公安局拥有处置权的7台执法执勤车7台车辆打包整体转让,具体信息如下:

标的序号

车牌号码

品牌型号

登记日期

车检期限

交强险期限

竞价底价

(万元)

1

N83732

科雷傲越野车

K0LE0S VYRTY

2010.9.26

2025.9

2026.6

0.65

2

N84115

东风日产牌DFL7201AC

2010.11.4

2024.11

2025.8

0.39

3

N84089

北京现代牌LBEJMBJB8AX189216

2010.11.4

2025.11

2026.3

0.33

4

N84202

桑塔纳牌LSVT913349N673577

2010.11.4

2025.11

2026.3

0.32

5

N83912

胜达KMHH81D67U

2008.1.9

2026.1

2026.3

0.64

6

N84117

北京现代牌BH6430MY

2010.11.4

2025.11

2026.3

0.44

7

N84298

帕萨特牌SVW7183LJi

2009.6.22

2024.6

2024.1

0.55

合计

 

 

 

 

 

3.32

转让资产及其状况,以评估明细和展示的实物为准。

2.标的已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并备案,详见朝正评报字[2025]006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转让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转让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受让方对标的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4.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

2.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保证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价款。

三、转让程序

    1. 挂牌公告期限:2025714日至20257281100

20257141000启动自由报价

20257291000启动限时竞价

    2. 现场展示时间为:2025714日至2025728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勘查地点: 建平县公安局院内

咨询电话:15904218188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要件等必要的材料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0421-7815963办理申请受让登记及电子竞价手续,经审核后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受让资格。

    3.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意向受让方应于2025714日至20257281100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转入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4.本次转让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https://www.unibid.cn,操作程序详见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交易指南栏目https:// cycqjy.cn/)

    5.交易保证金处理及价款缴纳:受让成功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持交易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产权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能开具转让价款发票。

    2.本次转让的7台车辆因购买时间久远不能提供车辆发票复印件和完税证明(7辆车辆都已缴纳购置税);其中辽N84298车辆更换过发动机,辽N84115车辆发动机缸体破裂。

    3.N84298年检、保险均已过期,辽N84115年检过期,成交后这两台车的年检、保险及年检超期罚款均由受让方承担。

    4.由于标的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部件损坏、缺失等风险,移交时以标的现状移交,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如因损坏或配件缺失无法进行年检或正常行驶,维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如转让标的中的车辆因转让方原因不能完成权属变更,转让方只按本公告中相应车辆的竞价底价退还受让方车辆价款及产权交易费(含溢价情况),且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名下存在任何强制注销车辆等),导致标的车辆不能按时过户的,须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后完成权属变更。

    6.成交后,车辆移交时间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要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将权属变更到本人名下。标的移交前,受让方需向转让方交纳过户保证金5000.00元,完成权属变更后无息返还;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权属变更,转让方有权将标的收回且过户保证金不予返还。

    7.在上述规定期限由于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购买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重新转让。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与权益云交易平台部分免责:

    1、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受让方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受让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权益云交易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

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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