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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朝阳市公安局车辆转让公告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2025-09-0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朝阳市公安局车辆转让公告

2025]第 160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受相关部门委托,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于本次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朝阳市公安局拥有处置权的车辆7台,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登记日期

年检有效期

交强险有效期

竞价底价

(万元)

1

NDN654

金杯牌

SY6521MS1BG

2014-3-20

2026-03

2026-3-24

0.28

2

NWP598

大众汽车牌SVW7167AMD

2014-4-15

2026-04

2026-4-18

0.52

3

NWU299

大众汽车牌SVW7167AMD

2014-4-15

2026-04

2026-4-18

0.68

4

NWY077

大众汽车牌SVW7167AMD

2014-4-15

2026-04

2026-4-18

0.68

5

NWZ166

大众汽车牌SVW7167AMD

2014-4-15

2026-04

2026-4-18

0.65

6

NXC656

大众汽车牌SVW7167AMD

2014-4-15

2026-04

2026-4-18

0.58

7

NZG958

大众汽车牌SVW7167AMD

2014-4-15

2026-04

2026-4-18

0.45

转让的资产及其状况,以评估明细和展示的实物为准。

2.标的已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价格评估(详见朝华驰机评估[2025]报字第707~713)。

3.转让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转让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受让方对标的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查询该车辆状况,报名后即认为意向受让方接受此标的车辆的已知和未知瑕疵。

4.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需到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存在风险、不认同数量和质量以及瑕疵为由逾期、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

2.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保证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三、转让程序

1.挂牌公告期限:202591日至202591511:00

20259110:00启动自由报价;

2025916 10:00启动限时竞价。

2.现场展示时间为:202598日至2025912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勘查地点:朝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院内 电话:13942181655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要件等必要的材料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421-7295030)办理申请受让登记及电子竞价手续,经审核后交纳购买保证金,取得受让资格。

4.每份竞价保证金为0.05万元,意向受让方应于202591日至202591511:00(以实际到账为准)转入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5.本次转让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https://www.unibid.cn,操作程序详见朝阳市产权交易网站交易指南栏目https://cycqjy.cn)

6.购买保证金处理及价款缴纳:受让成功的购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车辆移交时,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 本次转让标的车辆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3. 本次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 车辆移交后,由本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受让方完全承担。

5. 在上述规定期限由于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购买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重新转让。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与权益云交易平台部分免责:

1.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受让方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受让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权益云交易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市场网站进行公告。

 

 

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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